關于團體標準《污染源自動監控現場端防范造假隱患技術要求》《揮發性有機物(VOCs)走航車運用與輔助監管工作指引》擬立項的公示
根據《中國環境科學學會標準管理辦法(試行)》的有關規定,經自愿申報、形式審查、專家論證等程序,團體標準《污染源自動監控現場端防范造假隱患技術要求》《揮發性有機物(VOCs)走航車運用與輔助監管工作指引》項目通過了論證,擬正式立項?,F將擬立項團體標準名稱、牽頭單位予以公示。公示期為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28日。
如對公示項目存在異議,請在公示期內與我會聯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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